公司认证收费标准1.认证收费原则 1.1 公司获得财务收入的方式以不影响认证的公正性为准则; 1.2 财务收入来源为认证收费和其它正当收入; 1.3 认证收入用于维持公司认证活动的正常进行,不以盈利为目的,实施有偿服务。 2.认证收费 2.1 认证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计价格【1992】212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收费标准》,特制定公司公司管理体系认证收费标准(见表1)。
注:各种费用的具体金额和付费时间以《管理体系认证合同》为准。 两体系结合审核初审的最低限价为相应的两个单体系初审最低限价之和的75%;三体系结合审核初审的最低限价为相应的三个单体系初审最低限价之和的65%。 |